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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打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涉黑涉恶团伙 通报9起典型案例
1月10日,记者从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今年1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0个,其中,涉黑组织12个,涉恶团伙9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2人,缴获各类枪支36支,扣押、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1.9亿元。全省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其中涉黑9件,涉恶76件,共492人,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取得阶段性效果。 会上,省公安厅通报了6起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省高院通报了海南法院近期审理的3宗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全省公安机关近期侦办的6起重大涉黑案件
称霸一方垄断多个行业市场 昌江黄某某团伙涉黑案
2019年1月,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警力1100多名,成功打掉昌江地区以黄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昌江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垄断昌江地区矿产、砂石、运输、混凝土、啤酒、餐具消毒、布草洗涤、蔬菜水果市场经营、 废品收购、典当、酒吧KTV、烧烤等行业市场。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垄断瓜菜、建材销售市场 临高符某团伙涉黑案
2018年8月,省公安厅、临高县公安局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以符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据在临高县临城镇、加来镇等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涉嫌垄断加来、美台、南宝地区瓜菜纸箱销售市场、垄断混泥土搅拌站供料权、垄断钢筋销售市场、在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非法采矿、霸占他人土地,长期秘密经营、开设赌场,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纠集吸毒、前科人员为非作恶 海口王某某团伙涉黑案
2018年11月,海口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以王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侦查发现,2009 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刑满释放后,纠集吸毒、前科人员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该组织为非法获取利益,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霸占农村集体土地、控制煤矸石矿产资源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余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盘踞农场抢占国有土地 三亚黄某某团伙涉黑案
2018年11月,三亚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以黄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经侦查发现,2007年以来,以黄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盘踞在三亚市南岛农场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为达到抢占国有土地资源获得非法收益的目的,多次组织实施闹访、强占、哄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开公司掩饰大量发放高利贷 儋州徐某某团伙涉黑案
2018年11月,儋州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徐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儋州、海口、琼海地区为非作恶,以开办公司为掩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大量向公众发放高利贷款,通过扣除当月本息和“手续费”来“虚增债务”,并通过暴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方式进行讨债。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非法采矿哄抢河沙 儋州赵某团伙涉黑案
2018年12月,儋州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赵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儋州市新州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涉嫌寻衅滋事、非法采矿、聚众哄抢沙场河沙、带头组织对抗政府和公安机关、把持村两委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全省法院近期审理的3宗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垄断市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主犯郭斌被判死刑缓刑2年执行
以郭斌为首的涉黑团伙长期活动在屯昌地区,该涉黑团伙人数众多,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基本控制屯昌县城椰子批发生意;通过插手民间纠纷、债务纠纷和砂石土方工程,帮助“菜霸”垄断市场而寻衅滋事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屯昌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等12项罪名,56件犯罪事实,随案移送的案件材料达203册,给当地的人们群众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具有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特征,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系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第一号涉黑案,为首的郭斌、陈垂汉还身负命案,案情复杂重大,庭审持续4天。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查明,郭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窝藏等犯罪行为,一审判处郭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其主要追随者陈垂汉也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5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20多名其他犯罪组织成员也都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及犯罪工具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长期公然持枪实施违法犯罪 临高黑势力团伙主犯符建荣获刑23年
符建荣在临高县加来镇纠集谢志豪等15名组织成员,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追讨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霸占沙场,对瓜菜纸箱、槟榔销售运输车辆进行打砸, 企图非法控制加来地区销售市场。该组织长期公然在加来地区持手枪、火药枪、砍刀、斧头、钢管等凶器,多次蒙面实施各类犯罪19起,违法2起,共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和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该组织称霸一方,致使在临高加来区域内群众生活和经营纸箱、槟榔的被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利益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形成心理恐惧,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干扰、破坏了加来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加来镇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下降,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 省二中院认定被告人符建荣为首的犯罪集团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一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符建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6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开设赌场牟利 澄迈王川福恶势力团伙犯罪案
以王川福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澄迈开设赌场,组织他人赌博,使用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并召集王恩涛等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组织多人持械斗殴,致一人重伤二级,严重破坏了当地治安,严重危害了当地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澄迈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一审对被告人王川福数罪并罚,判处王川福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判处另一主犯王恩涛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法院还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