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邪教网2021年10月20日报道,通讯员:王强】10 月15日,美国卡塔法戈-菲尼律师事务所(Catafago Fini LLP)通过公共信息发布平台(PRWEB)宣布,该所代理的“张静荣等人起诉‘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案,在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取得重大胜利,法官作出驳回张静荣等“法轮功”人员诉讼请求的判决。
卡塔法戈-菲尼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合伙人雅克·卡塔法戈(Jacques Catafago)和汤姆·菲尼( Tom M. Fini),其中汤姆·菲尼担任“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的首席代理律师
消息稿说,本案的原告“法轮功”学员,在纽约市皇后区法拉盛的人行道上散发传单和张贴海报,主要目的是抗议所谓中国共产党对待“法轮功”的方式。这些原告声称,被告(全球华人反邪教联盟)在这些桌子附近骚扰他们,而这些桌子周边属于“宗教礼拜场所”,被告因此违反了美国联邦法律《自由进入诊所法》(译注:美国《自由进入诊所法》于1994年签署成法,旨在保护妇女在寻求堕胎服务时免受骚扰,其宗教部分禁止任何人故意伤害、恐吓或干涉在宗教礼拜场所行使其宗教信仰的他人)。
在原告与被告双方提交简易判决交叉动议后,地区法院依法认定人行道上的桌子是“宗教礼拜场所”。在上诉中,卡塔法戈-菲尼律师事务所在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上成功辩称,“法轮功”的桌不属于“宗教礼拜场所”。
担任被告首席律师的汤姆·菲尼 (Tom M. Fini) 说:“我们成功地辩称,‘法轮功’原告使用这些桌子的主要目的,是抗议所谓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虐待,而不是用于宗教崇拜。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具有开创性,因为它是第一个认定标准来确定《自由进入诊所法》中究竟什么地方才真正属于‘宗教礼拜场所’的联邦上诉判决。”
消息稿说,由于这次上诉的胜利,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已下令全部驳回原告“法轮功”的联邦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