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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点热点聚焦媒体文摘 泰国台商当庭否认有罪 “法轮功”难逃非法私设电台...
【中国反邪教网2019年8月26日消息,通讯员:苏娟】2019年8月21日美国媒体“贝纳尔新闻网”(Benarnews.org)报道,被泰国执法机构指控非法架设无线广播电台的台湾商人蒋永新,8月18日至19日在清迈府法院举行的为期两天审讯中,当庭否认自己有罪,理由是相关无线电发射设施系其租客搭建。据媒体之前报道,蒋永新所说的“租客”,系邪教“法轮功”人员。蒋永新此次当庭否认有罪,令“法轮功”难逃涉案之嫌。

  据报道,现年52岁的台商蒋永新,今年1月因非法架设“法轮功”的“希望之声”电台发射设施被泰国警方逮捕,被控罪名是“拥有和使用非法发射器”以及“私设非法电台”。罪名一旦成立,蒋永新将面临最高五年刑期,并可能被遣返。

  蒋永新的律师塔瓦特在审理结束后接受采访时称:“今天,蒋先生做了很好的辩解。他只是房东,对电台一事毫不知情。”

  泰警方对蒋提出指控,因其没有经营许可和营业执照,违反泰国《无线电通信法》和《广播电视经营法》。一旦罪名成立,每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均为五年,并(或)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泰铢(约合6450美元)。

  报道说,泰国法院定于9月26日做出判决。

  蒋永新前后辩词一致

  蒋永新在早先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否认自己参与该非法电台的运作:“我没有建立任何电台,是我的朋友们利用我所租的房屋,安装了发射器。”贝纳尔新闻网2019年6月13日对此进行了报道。

  “法轮功”针对此案百般狡辩

  然而,涉及该案的“法轮功”说法却前后不一,闪烁其辞,曝露其牺牲蒋永新充当替罪羊的企图。

 

  2018年12月,“法轮功”媒体在报道中称蒋永新对私设非法电台并不知情

 

  在台媒2018年11月30日引述外媒的报道中,“法轮功”电台媒体称蒋永新并非其志愿者

  据中央社等台湾媒体2018年12月报道,“法轮功”电台媒体当时称在泰国经营工厂的蒋永新“与非法广播一事没有丝毫关系”,蒋永新甚至不是“志愿者”。

  随后,“法轮功”似乎认识到了对己不利的情形,改口称蒋是其志愿者,并给其戴上了“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这件事”这样的“高帽子”。“法轮功”电台媒体发言人法兰克·李在接受贝纳尔新闻采访时,为蒋永新“开脱”称:“蒋先生是‘希望之声’电台的志愿者。他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么做。泰国政府应当释放他,这样他就可以回台湾与妻子孩子相聚。”

 

  贝纳尔新闻2019年6月13日报道中,蒋永新否认自己对私设非法电台知情(蓝色部分),而“法轮功”发言人则改口给蒋戴上“法轮功”媒体的“志愿者”高帽子(红色部门)

  此次受审中,蒋永新及其代理律师的辩词,再次与“法轮功”的说法冲突,也破解了“法轮功”让蒋永新充当替罪羊的企图。

  蒋永新被捕后,“法轮功”曾出动人员举行所谓“抗议”及向泰国驻美国使领馆递交请愿书等活动,但此次审讯后截至目前未见“法轮功”有任何举动,当然也没有让涉案的“法轮功”人员到泰投案以还蒋永新清白和自由,如此行径,实在有亏于它所号称“真、善、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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