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898-65393360 手机号码: 邮箱:hnkxxcb@163.com 地址: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省直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2栋1层 邮编:570203 |
您的位置:学术交流-学术推荐
阅读次数:4610
被通缉的李洪志“神威”不在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木子
走进七月,酷暑将至,想必这对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来说不算什么,但是7月22日这一天,我国政府宣布依法取缔了法轮功,自此“宇宙主佛”李洪志就灰溜溜地潜逃美国,十几年来“主佛”李洪志可以说是到处碰壁,干尽了违法的勾当,到处惹人烦,讨人厌,背着挥不掉的法律烙印,老脸也鞭成了腚!呜呼!
“主佛”潜逃被通缉,“神威”不在 在《转法轮》中,李洪志为“神”化自己,曾在《李洪志先生简介》中讲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把“法轮大法”说成是“宇宙大法”,把自己吹嘘成神,能主宰世界,是宇宙中的“最高神”。正当李洪志在法轮世界不断地把自己吹嘘成主宰世界的“最高神”的时候,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并对李洪志发出了通缉令。经过16年的时间证明了李洪志在人间“小法”面前束手无策,竟连一个小小的通缉令在网上挂了16年,弟子们看到了不耻笑你吗?你在那苟活于世,请问李“大师”活得不憋屈么?
“驾车”违章被罚款,“低能”所在 我们“常人”驾车违章被罚款,受到法律处罚也是符合正常情理,也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可对于“宇宙主佛”李洪志就不一样了,人们都会问到:“他用得着车么?再说违法还有“大法”在保护。但是违法事实告诉我们: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又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交通违章,违章原因是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超速行驶。可笑的是,李洪志在监控证据和美国当地法律面前也无法施展所吹嘘的神功,乖乖地缴纳了罚款,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笔者看来,李“大师”你原本可以通过主动去当地缴纳了罚款,清理了违章,哪还会惹上如此的麻烦啊!这让世人看来,李“大师”你就是个“吹牛皮”的大骗子,不仅“无能”而且还是个“低能”!
“法媒”盗播被追究,“贼心”不改 盗者,贼也,定该伏法。世界各国对偷盗行为都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李“大师”定然也是知晓的。李洪志操控的法轮功媒体数次出现盗播、侵权等行为,想必也是无奈之举。为了蒙骗“大法”弟子,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法媒”,借名人、艺人之名气扬自己“威武”,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丢了自己的名声,而且失去了更多轮界弟子之心。记得2010年“法媒”因未经授权盗用中国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大师马季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法轮功的大纪元网遭到马季先生之子马东的起诉。自知理亏的李“大师”为躲避官司,后来主动提出赔偿 8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50 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试图了结此事。2014年10月,文艺界又一重量级的人物郭德纲,开腔向“法媒”盗播侵权宣战,德云社公司将进一步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李“大师”凭谣言生存,“法媒”靠盗播牟利,这早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事,只是可笑这样厚颜无耻的“主佛”,竟然还成天标榜“真善忍”来诱骗弟子,且看“贼心”不改,“轮心”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