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会介绍 宗教知识 真情互动 揭秘文摘 邪教面面观 最新动态 学术交流 科普园地
今日 网站改版开通了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898-65393360
手机号码:
邮箱:hnkxxcb@163.com
地址: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省直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2栋1层
邮编:570203
您的位置:真情互动-理论探讨
阅读次数:6742 
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注入亲情温情、论理说法和正确引导
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注入亲情温情、论理说法和正确引导一、 “法轮功”痴迷者现状分析  “法轮功”痴迷者具有以下四个明显特征:  一是沉淀下来的未被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思想极其顽固,有的对“圆满”存有幻想,有的对为法轮功平反存有幻想,有的坚信修炼“法轮功”能强身祛病难以接受常规的思想教育,有的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赖皮相,这些都增大教育转化的难度。  二是“法轮功”痴迷者心理非常复杂。有因为祛病强身、锻炼身体而痴迷练功的;有精神空虚,想得道成仙、祈求神灵保佑、上层次、求圆满而修炼法轮功的;还有的则是仇视社会、以法轮功为幌子宣传、煽动不明真相者攻击政府,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  三是思想顽固,不愿面对现实。“法轮功”痴迷者中毒很深,被法轮功组织宣扬的“真”、“善”、“忍”所蛊惑,认识不到法轮功组织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本质,因而在精神上已形成对邪教的依赖感,逃避现实,不愿面对现实。  四是自私无情,缺乏责任感。“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囿于“法轮功”的怪圈,大多极端自私,缺乏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感。  “法轮功”痴迷者具有以下四种典型行为:  一是服从于某个邪教群体。  二是依赖某个教主。  三是躲避周围的异议。  四是贬低那些不信教的普通人。  从“法轮功”痴迷者特征和行为不难看出它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法轮功”痴迷者所呈现出思想、行为特点,注定了教育转化巩固工作是一项艰难复杂系统工程。而且参与者角色多样、情况各异、程度不一,有的祛病、强身、修性;有的发泄对现实社会不满;有的仇视社会和政府,他们是最难转变的群体,挽救他们的工作,因情况复杂而模式迥异,大部份无章可循,有时还屡有反弹现象。二、 亲情温情起着关键性作用  所谓亲情温情就是情感式教育,疏导邪教受害者心理上受精神控制操纵造成的痴迷心态,“动之以情”地开展思想转化工作。就像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家长对待孩子,师傅对待徒弟那样当好护理员、辅导员、领航员、讲解员。  首先,情感共鸣,消除隔阂。在与“法轮功”痴迷者的接触中,普遍感觉到他们目光呆滞,言行怪异,难以理解沟通。这就要求我们的帮教干部放下架子,真情投入,千万不要冷落孤立、鄙视嘲笑、严厉训诫他们。要以诚相待,尊重人格,在理解、体谅、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思想交流。还要掌握了解他们的思维轨迹和沟通方式,熟悉他们的语言和思想,甚至和他们交朋友、攀谈共同关注的事物,情投意合,拉近距离,才能架起沟通的桥梁。语言交流是与“法轮功”痴迷者之间的良性沟通,最能起到情感共鸣,打破隔阂的作用,是搞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前提,也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重要环节。  其次,真心诚意,帮困实在。“法轮功”痴迷者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家庭、生活、工作上或多或少有这样和那样的困难,因为他们本身也需要社会上的关怀。前提是我们把情况摸得准,了解他们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千万不要乱毛胡子一把抓。比如说小孩入托入学、寻找工作岗位、动拆迁移、经济纠纷、家庭矛盾、爱情婚姻等,都要耐心细致落实,办好这些事,要费很大的功夫,需要许多单位的协调、支持和配合。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为他们解决一些遇到的具体困难,通过解决实际问题来解决思想问题。真心诚意的帮助,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是我们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决定环节。  再次,亲情呼唤,感化心灵。我们与“法轮功”痴迷者打交道,往往会吃到“闭门羹”和“软钉子”,甚至遇到“死活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局面,这要求我们不灰心、不放弃、不抛弃,打迂回战术,充分利用他们家人、亲人、友人共同做工作,有时会出现转机,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家人、亲人、友人这些人生活、工作与“法轮功”痴迷者在一起,对他们的影响也比较深,尽管邪教要求信徒放弃亲情,但亲情是割不断的,有着相联相亲的关系。而这些人家人、亲人、友人对我们的工作,绝大多数是支持配合的。稍有良知的“法轮功”痴迷者容易接受家人、亲人、友人的规劝、帮助、接纳、鼓励和关心,也是他们走出邪教的强大后盾,争取他们的家人、亲人、友人支持和配合,具有一种无形压力,同时,也让“法轮功”痴迷者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可贵,使其重新找到归属感,放弃幻想,回到现实。用亲情呼唤,感化他们的心灵是我们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关键环节。 三、 论理说法起着决定性作用  论理说法,通常是讲明道理,进行法制教育。讲清邪教害巳、害人、害家庭,害社会性质;讲清邪教反动本质;讲清邪教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真面目,揭露邪教的恶劣行径。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任何言行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准则,否则就是违法。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过:“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受害者,始终是党和政府处置邪教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实践表明,对“法轮功”痴迷者,只要坚持锲而不舍、敢于担当、绳锯木断的精神,采取对屡教不改者不改屡教的措施,就一定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它不仅能赢得“法轮功”痴迷者和家属发自内心的感激,而且能赢得全社会的高度认可。  论理说法方面要做到三个方面:  一是求大同存小异,认清道理。与“法轮功”痴迷者刚打交道时,我们的帮教干部也要有心理准备,允许他们叙说一些错误的观点,只要不是明显违法的,不要过分纠结这些,缓解些矛盾,否则容易谈僵、谈崩。双方都可以保留看法,但只要不触犯法律规定的底线。明白怎样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的道理。  二是实行法制教育,认清法律。直接运用法律武器,讲法律、论法理,讲清邪教组织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在论理说法中法制教育很重要,有关邪教国家有明文规定和禁止,向他们进行宣传辅导,讲清讲明法律条文,真正达到明文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是加强心理输导,认清事实。“法轮功”痴迷者心灵受到扭曲,身心遭受创伤,这需要我们帮教干部学一点心理学,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有效地做教育转化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揭露邪教的谎言,看清邪教的本质。同时,还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法制观念、家庭观念和亲情观念。四、 正确引导起着积极性作用  “法轮功”痴迷者大多数性格内向,固执已见,不爱社交,知心朋友少,偶有精神困扰和心理挫折不能及时解脱,不能从自身寻找原因而吸取教训适应社会的问题。所以,转化不单单是对邪教“法轮功”有清楚地认识,更应去除痴迷者邪教的心理动因,要为痴迷者回归及适应社会创造条件,正确引导。  首先,动员鼓励他们走出家门,参加社区公益性的活动。人与人之间接触,增加交往,沟通感情,化解恐惧,释放情感。 其次,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或培育他们的兴趣爱好活动,如唱歌跳舞、读书会、体育竞赛、编织剪彩、弹琴绘画、花卉培裁、烹调技巧、外出旅游等,通过这些丰富多彩活动,增加他们的陈旧感和动力感,陶冶他们的情操,焕发精神生活。  再次,要有人情化、人性化,发现他们有点滴进步,就多鼓励、多表扬,启发他们对新生活的向往。努力制造情感氛围,使他们感觉到在一个健康、温馨、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生活、工作。  亲情温情、论理说法和正确引导办法是三者相辅相成的,联通惯用、齐头并进的,以科学手段做好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转化巩固工作也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积极因素,赢得人心,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只要我们持以恒、不厌其烦,以春天般的工作热情温暖他们,再坚硬的冰块也随之而融化,回归社会也会水到渠成。
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海南省反邪教协会 地址: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省直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2栋1层 邮编:570203
电话:0898-65393360传真:0898-65393360邮件:hnkxxcb@163.com
全程开发设计:海南中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