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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宗教界在与港澳台宗教界交往中应贯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宗教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宗教组织的关系应以互不隶属、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则为基础”。这里所提出的“三互原则”就是内地宗教界与港澳台宗教界交往的基本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