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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情”也是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手段
李洪志视“情”为执著,要求去之而后快。然而“去情”是假,“移情”是真,“去情”不过是作为法轮功精神控制手段之一种,用以控制和驱使修炼者,使之甘为奴役。对此,本文试析之。 一、为什么要“去情” “情”作为意识的一种,是与物质相对应的概念。但李洪志却别出心裁,独树一帜,尽管并无证据,却非要说:“情是物质存在”。并且认为:“情可以产生所有的执著心”。他还说:“修炼就是去人的执著心”(《转法轮法解》)。他更进一步明确地说:“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从上述李洪志的话里不难看出,他之所以要“去情”,至少从表面上看,是因为“情”作为最重要的一种执着,严重障碍着修炼,因此必欲去之而后快。必须提醒注意的是,李洪志对于“情”是未加区分的,也就是说,他指的“情”应该是包括一切人类的情感在内的。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二、如何才能“去情” 既然李洪志视“情”为最重要的一种执著,非欲去之而后快,那么他要求用怎样的方法“去情”呢?他说过两种基本的方法:一种是“磨淡”之法,即“逐渐地磨淡”,也就是“逐渐地把这些东西看淡、看淡,把这些常人所执著的东西看淡”(《转法轮法解》);另一种是“取代”之法,即“人要跳出这个情……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转法轮》)。然而这两种基本的“去情”方法都有问题:“磨淡”的方法再怎么磨,却很难完全彻底磨去所有的人之常情,因为情是生命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取代”的方法却混淆了“情”与“慈悲”的逻辑关系,两者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从属关系,“慈悲”作为“情”的一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三、“情”真能去掉吗 李洪志要去的“情”是指一切常人之情,内容十分广泛,其中包括了“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爱和恨”(《转法轮》)。然而细细考究,“情”分很多类,有好有坏,有的可去,要去,有的则不可去,不能去,如果不分清红皂白,将“情”一概去之,人还算人吗?岂非禽兽不如。再来看看李洪志自己,他要求修炼者“去情”,但他自己去掉了多少呢?他将母亲接到美国,他与妻子共同生活,他开跑车带女儿兜风,他送女儿进入大学,他到泰国探望妹妹,弟弟结婚他送去二十万元……这些事实说明什么呢?不正说明他并未真正做到“去情”的要求,亲情尚在吗?作为一个所谓“主佛”,要求修炼者“去情”的同时,自己却不能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对这样一个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人,还能相信他说的话吗? 四、是“去情”,还是“移情” 为什么修炼者会自杀或杀人,包括杀自己的父母妻儿?为什么国内发生雪灾、水灾、震灾,李洪志不仅不赈灾,反而为之叫好?剥开所谓“去情”是为了修炼的外衣,不难看出“去情”真正去掉的是对亲人的珍贵情感,是对国家和民族的情感。其实,“去情”只是表象,“情”是去不净的,只不过发生了“移情”而已。也就是说,修炼者在“去情”的同时,发生了“移情”,将对亲人的“情”转移到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身上。为什么修炼者会视李洪志为“师父”、“主佛”,敬之弥虔?为什么修炼者对“圆满”、“度人”渴求不已?这难道不也是“情”的具体体现吗?李洪志追求的“去情”其实是“移情”,因为“移情”作为精神控制手段,能够使之有效控制并驱使修炼者,死心踏地为之卖命,即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五、努力“去情”的结果是什么 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视“情”为最大的执著,为了追求“功成圆满佛道神”(《洪吟》),不惜努力“去情”,然而“去情”的结果十分悲惨。有的修炼者因为亲情沦丧,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家庭解体。有的修炼者因为盲从教主,甘受驱使,违法犯罪,身陷囹圄。有的修炼者因为相信邪说,渴求圆满,利令智昏,自焚身亡。在努力“去情”的道路上,修炼者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制造了一幕幕人寰惨剧。其实“情”作为生命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情”之不存,生命存在也就成为了行尸走肉。“去情”的实质是“移情”,因“移情”而使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能够对修炼者施以精神控制,进而驱使他们为之卖命。这一幕幕悲剧背后,都有一只邪恶的手在操纵。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