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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心理学原理,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工作
 

作者:钟 心     来源:凯风网    

邓小平同志讲过,改革开放而二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教育,“法轮功”现象也正是这种失误的一个集中体现。李洪志打着气功的幌子,在信徒中大肆宣扬“有神论”、“世界末日论”,大搞个人崇拜,片面地夸大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负面现象,利用心理暗示大搞精神控制,利用信徒法律意识的淡薄,怂恿信徒围攻政府机关,从而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社会上只所以有李洪志这样的骗子的市场,正是由于我们忽略了辨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认识论的教育,忽略了自然科学、心理学、法律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举办的几期“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班和深化班中,针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和心理症结,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 以“法轮功”的语言为切入点,与“法轮功”受害者进行沟通

  “法轮功”痴迷者由于受李洪志宣传的所谓“不二法门”的影响,长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转法轮”,很多“法轮功”痴迷者都把《转法轮》读了几百遍甚至上千遍,思想完全禁锢在“法轮功”的圈子内,处于一种类催眠的状态,对李洪志的指令、对“法轮功”形成了一种非常痴迷、非常顽固的信念,对“法轮功”的语言非常敏感,奉若神明,而根本不能接受外界的其他信息。

  从心理学角度讲,人的信念不管正确与否,它都具有三种作用。一是选择作用,符合这种信念的信息容易被接受,不符合自己信念的信息容易受到排斥;二是强化作用,就是符合自己信念的信息容易受到放大,不断地出现,以证明原来信念的正确性;第三是精神寄托作用,头脑中有了某种信念会让觉得安全,觉得生活有了意义,很难割舍。

  具体地说,“法轮功”痴迷者由于他们痴迷地坚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说法,他们只选择对“法轮功”有利的说法,而对批判“法轮功”的说法根本不予理睬,这就是信念的选择作用;同时,“法轮功”痴迷者听到、看到或感觉到对“法轮功”有利的信息时,会对这种有利的效果加以放大并传播,这就是信念的强化作用;另外,“法轮功”痴迷者看到“法轮功”的书籍,或者做一些“法轮功”的动作,或者与功友交流心得体会时,会觉得安全、自在,放弃这种生活方式时,会有一种若有所失或者大难临头的感觉,这就是信念的精神寄托作用。正是由于“法轮功”痴迷者这种顽固的错误的痴迷的信念的作用,给“法轮功”的转化工作增加了难度。

  针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对于“法轮功”顽固的错误信念,转化工作的比较有效的第一步通常是“以法破法”,用这些痴迷者容易接受的“法轮功”的语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让这些痴迷者认识到“法轮功”的矛盾之处,从而对其产生怀疑,进而破坏、瓦解、摧毁这些痴迷者对于“法轮功”的错误信念,实现所谓的“破壳”,为接受正确的知识和思考方法打开一个通道,从而逐步与“法轮功”决裂,实现“法轮功”痴迷者的基本转化。

  2为基本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创造一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人际氛围。

  “法轮功”练习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群体,自称“练功人”、“修炼人”,很长时间以来自成体系,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脱节,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人缺乏接触和联系,在基本转化后他们迫切地希望融入社会,但是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需要真诚的帮助。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对人有益的关系具有如下特征,那就是真诚、尊重和理解。所谓真诚,就是做真实的自己,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虽然因为熟悉程度、信任程度不同有的话可能不能说,但是要说就说真心话,要做就做实在的事,不虚伪,不做作。争取随时作到轻轻松松、实实在在;所谓尊重,就是承认每个人独特的价值,尊重每个人独特的人格。“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特点,要尊重包括自己在内的每个人;所谓理解理解,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理解他人的感受和体验。

  人本主义心理学和著名的心理咨询大师罗杰斯说:“当这些条件都达成之后,我就变成受辅者的一个友伴,在那场可怕的自我探索之路上一直陪伴着他,他也因此而敢于迈开脚步。”

  的确,“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习练“法轮功”,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极大的摧残,在实现基本转化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就象大病初愈的病人一样,或者说就是大病初愈的病人,只有在这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氛围中,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才能得到适当的恢复。

  3 “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培养、提高原“法轮功”练习者的独立思考能力。

  我们知道,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世纪,也是信息爆炸、信息泛滥的世纪。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各种社会观念、价值观念快速交流与碰撞,互联网、远程通信、各种媒体、各种人际交往已经把每个人埋入了信息的海洋,如何在信息海洋中浮出水面、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确定自己的方向将是每个人面临的重要任务。

  在这个高速发展、快速变化的时代,人们需要的不再是僵化的知识,不是绝对的结论,而是一种独立的科学思考方法,一种不断求知、不断学习的兴趣和能力,而原“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痴迷“法轮功”,丧失了独立思考能力,丧失了学习和接受新信息、新知识的能力,所以他们在未来的生活适应面临着更大的困难。

  如何提高、发展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呢?美国教育学家、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认为最根本的环节就是发挥学习者的主体性,让学习者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的过程中,而不仅仅是一个被动参与者。对于成年人来说,发挥学习者主体性的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就是讨论式学习,通过创造一种安全、平等、信任和尊重的讨论氛围,让每个人都能够没有顾虑地畅所欲言,从而根据大家都关心的话题和共同感兴趣的内容深入地展开讨论。

  在针对基本转化的原“法轮功”痴迷者进行的深化教育班中,从组织者到我们工作人员一直比较重视发挥学员的主动性,在学习过程中不轻易下结论,而是鼓励学院通过聆听讲座,通过自己读书学习,使学员经过自己的思考和比较,从而得到自己相对满意的答案,既解决了许多学员心中的困惑,又发展了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4 经过转化班和深化教育学习班的学习,学员们普遍形成了以下共识:

  1)“法轮功”是人的健康的摧残

  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健康的概念是,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适应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生理上状态。也就是说,健康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三方面的内容,仅仅身体健康而精神错乱或者不能适应社会的人,不仅不能算是一个健康的人,而且是一个很不幸的人。

  的确可能有一些“法轮功”习练者通过练习“法轮功”使得身体状况发生了好转,但是随着对“法轮功”真相不断暴光,人们普遍认识到社会上更有一大批“法轮功”习练者由于练习这种功法而走火入魔或忌病讳医,加重了身体的疾患或者丧失了生命,更有甚者走上了自杀、自焚的绝路。所以,就从健康的第一个层面,即生理健康来看,“法轮功”对健康的作用也是不敢保证的,甚至是危害大于益处的。

  从健康的第二个层面,即心理健康来看,“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他们盲目地信任所谓的“教主”李洪志,把自己的日常生活中的决定权,如看什么书,做什么事,都交给了李宏志,可以说,这些“法轮功”习练者都受到了李宏志的精神迫害和精神控制,他们对于外界丰富的信息闭目塞听,麻木不仁,头脑中只有教主李宏志的“教导”,成为了没有自己判断能力的机器人。

  从健康的第三个层面,即社会适应来看,“法轮功”痴迷者抛弃了家庭和事业,忘却了亲情、人情,甚至走上对抗社会、对抗政府的反社会道路,更是处于严重的社会适应不良之中,给家庭、社会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和损害。

  所以,从这健康的三个层面看,“法轮功”所谓的“强身健体”是一种典型的错觉和欺骗,练习“法轮功”不仅不能锻炼身体,相反,它是人类健康的摧残。通过深化教育学习班的学习,学员们普遍认识到了这一点。

  2)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初步培养了一定独立思考能力

  辨证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用系统的、辨证的、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科学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怀疑精神、实证的精神,而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保持思考的独立性,不盲从,经过各种讲座、讨论和学习,学员们都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开始用自己的头脑思考问题,辨证地看待各种社会现象,对一些片面的、迷信的说法有了一定的抵抗能力。

  3 认识到“法轮功”的“真善忍”、“不参与政治”的欺骗性,决心回归社会做一位遵纪守法的爱国公民

  除了极少数有政治野心的人外,绝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都是善良的人,他们抱着修炼“真善忍”、“不参与政治”、“祛病健身、提高心性”等目的,走进了法轮功,其中的大部分人都认为善良是一种美德,并且其中很多人为他们的善良而引以为自豪。经过学习,这些原“法轮功”痴迷者理解了一句心理学中的名言:“在通往地狱的道路上铺满了善意”。它的意思就是许多罪恶都是出于善良的意愿。

  在实际实际生活中我们也知道,罪恶往往并不是通过罪恶的目的产生的,大部分人也不会有意地去干坏事。在很多情况下,正是由于人们辨别能力差,或者采用的手段不正确,好心办了坏事。所以,人们认识到纯粹的善良本身并不能保证所做的事情就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只有通过提高自己的辨别力,通过遵纪守法,通过踏踏实地的工作、生活,才能真正对社会有所贡献,才能真正地提高自己的修养。

  综上所述,经过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转化班和深化教育学习班的学习,原“法轮功”练习者心中的疙瘩消除了,心情开朗了,认识提高了,并决心要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脚踏实地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作为一名心理学工作者,作为一名在深化教育学习班的工作人员,我真心为他们感到高兴;看到学员们的这种变化,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学的心理知识这些原“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起了一些作用,心中感到非常欣喜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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