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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骂游客:低价团惹的祸
 

导语

由于不满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女导游大发雷霆,大骂游客道德、良心在哪里。五一小长假期间,这一视频在网上被广泛转发。该涉事导游也被云南旅游执法总队通报拟吊销导游证。纵观纠纷的成因,实乃“低价团”这一屡禁不止的模式在惹祸。

01 导游事件,导火索是“低价团”

虽然通报未说明,但可以肯定导游带的是一个“低价团”

在云南旅游执法总队的通报中,涉事女导游的身份及所属旅行社的信息被明确,但并未说明该旅游团是不是低价团。不过,根据游客的爆料视频,这并不难判断。

在这段持续443秒的视频中,女导游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女导游称,“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她接着说,在此次出行的50多辆旅行大巴中,消费最少的就是她所在的这辆大巴。“你们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费1000多元,其它旅行大巴上的一个游客就消费一万多。”最后发出威胁的话语:“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3000-4000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

恶导游固然有失德之处,明眼人却知背后导火索是“零负团费”为代表的“低价团”。而在最新的采访中,涉事女导游也坦承,这是个“低价团”,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

 

02 挨骂受辱,甚至被殴打,中国游客苦“低价团”久矣

“低价团”从1995年被介绍到内地,至今已近20年之久

所谓“低价团”,又称“零负团费”,是指地接旅行社为争夺组团社的客源,在接待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在形式上可分为零利润(地接社收取团费但没有利润) 零团费(地接社不收取或收取不足额团费) 负团费(地接社向组团社支付“团费”或曰“人头费”)。

“零负团费”在华人旅游圈早见端倪,1995年左右,泰国游开始出现“零负团费”,并逐渐波及到新加坡、港澳、欧美等针对中国内地的旅游产品。20035月,借世界卫生组织解除SARS时期对广东及香港两地的旅行警告,广东广之旅旅行社推出38元游广州的“抗SARS胜利全城大游行”活动,引发市民出游井喷,自此,“零团费”“负团费”旅行团在各地兴起。

虽然不掏钱或少掏钱就能阅览风景,但风险显而易见,强制购物是常态

不掏钱或少掏钱就能阅览风景,“零负团费”诱惑力十足,但天上掉馅饼,往往有陷阱。

不管旅行社采取哪种“零负团费”的形式,其都放弃了正常的行业利润。旅行社不是慈善家,不可能倒贴钱让游客出门来玩,以“零负团费”吸引游客参团,必然会通过其它的旅游相关行业利润弥补损失,最常见的便是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回扣)。如此一来,当游客的消费不能让旅行团止亏盈利时,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极易发生。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媒体公开报道,统计了从201210月到201410月发生的168起旅游纠纷,结果发现,强制游客消费、未经旅客同意带入购物点比例最大,共有60起,占比达35.7%2013年的十一黄金周,网络甚至曝出云南香格里拉导游“把刀架在游客脖子上”强推自费项目。

03 “低价团”的存在土壤是中国不健康的旅游市场

事实上,2013101日起实施的新《旅游法》就明令禁止“零负团费”。效果如何?根据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的调研,“低价团”在中国各地旅游市场又气势汹汹地卷土重来,大有超过《旅游法》实施之前的低价恶性竞争之势。

一方面,需求方的理念并不健康而市场又强大,因此即使被明令禁止,仍然卷土重来。

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三大旅游接待国,也是亚洲最大的出境旅游消费国。尽管如此,许多中国人出游需求与支付能力之间仍然存在矛盾,低价,仍然是许多游客对旅游产品的首选要素。或者说,即使有钱,但是人们也不认为应该为旅游付出太过于高额的代价。如专业人士的分析:我国旅游者的消费习惯,一是喜欢走“低价团”,二是喜欢砍价。在游客与旅行社的价格博弈中,面对同一旅游线路和大体相同的旅游景点,哪一家旅行社报价低,自然就成为其胜出的首要筹码。除一部分高端游客或讲究旅游品味的游客选择自助游以外,大多数报团旅游的人,还是选择了“低价团”。

另一方面,中国的旅游市场极其不规范,遍布着恶性竞争。

在本次的云南纠纷中,导游哭诉自己不容易。她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咱们导游应得的报酬旅行社给了,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怎么还会产生这样的事呢?”2013年,中国有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的导游超过220万名。尽管《旅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要导游规范管理,但目前大量导游仍未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京华时报》的报道,90%多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此次涉事的女导游陈春艳,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坦承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关于“低价团”的调研中明确指出,如果没有其他相应措施和法律规定能使导游和旅游车司机等相关经营者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报酬,包括社会保险等;如果没有相应的执法力量真正管住那些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所谓“黑社”、“黑导”和“黑车”等“黑马”,那么,在目前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的前提下,在通货膨胀不断增长和沉重的日常生活压力之下,尤其是在大量民间资本进入旅游市场的情况下,要想真正地杜绝各个旅行社之间的低价竞争,这根本是不可能的。道理很简单,哪一家旅行社都必须有一定的赢利才能生存。而要有赢利就必须有客源,而要争取客源,最简单的也是最无奈的办法就是报价低于其他旅行社。这样,降价竞争便成为众多旅行社的首选之策。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旅行社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认为,目前中国旅行社行业市场竞争的手段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旅游市场上低价线路满天飞。恶性降价使旅行社的利润空间下降,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中国有旅行社超过24000家,与1996年数据相比,规模扩张了5倍多,收入增加了近9倍,但是全行业收入利润率却呈现出逐年下降的现象。

04 消灭“低价团”,避免受欺负,游客本身的理念也有待提高

 

中国旅游消费者的成熟度与消费理念也待提高。报名“低价团”的游客主要分为两类,除少数对旅游市场不熟悉、不知情、参团经验不足的人,绝大多数属于实际知情但直接贪图便宜的人。他们知道“低价团”必然要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但是抱着别人买、自己可以不买的侥幸心理参加这种“低价团”。如何引导这部分游客走出对低价的痴迷是关键。让他们对价格都应该有一种基本的判断,让警惕“陷阱”而不是痴迷追逐“低价”成为一种本能。

 

05 结语

恶导游的可恶折射出“低价团”泛滥之祸。一方面,这是监管与从业者的责任,另一方面,游客的理念也确实需要提高。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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